负责党的政治建设、组织建设,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、“两新”组织党建、社区、村(股份经济合作社)等基层党建工作;牵头负责纪检监察、党风廉政、反腐败、效能建设等工作;牵头负责综合考评、督查工作;负责干部队伍(含驻派机构人员)建设和人才工作;负责宣传、统战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、培训、绩效考核工作;负责老干部、关工委工作;负责党建带群建、群团共建工作;负责区党代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;服务、指导社区(村)自治工作。